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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“个人破产”首案背后:部分人以为破产就不必还债
http://www.CRNTT.com   2021-07-29 21:26:34


  2021年7月19日,一家五口租住35平方米房的深圳创业者梁文锦,成为中国最著名的破产者——法律意义上的“个人破产”第一人。

  中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今年3月1日施行,35岁的梁文锦案成为深圳中院审结的第一宗案件,也是第一宗裁定批准个人重整计划的案件。

  拿到裁定书后,梁文锦说:“心里踏实了,家人再也不用担惊受怕陷入债务泥潭。”

  “他创业不幸,但很积极地还债。”梁文锦一案管理人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刘胜军律师说,他曾为数十例在网上申报个人破产者提供电话咨询,发现部分老板认为,宣告个人破产就不必再还债了。

  个人破产的试水,将让中国的“半部破产法”迈出了走向完整的关键一步。接受新京报采访的学者、律师认为,要让个人破产制度在更大范围建立起来,需要让人们在思想上接受“个人破产”这一概念,了解到个人破产制度幷不是“逃废债”的工具,幷及时建立配套制度,做好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制度的衔接。

5口人租住35平方米房,年轻创业者破产重整

  今年35岁的梁文锦,是一名80后产品结构工程师,拥有2项专利(1项外观设计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)。

  2018年6月,梁文锦和前同事一起创业(后前同事离开),开发销售具有创新专利的蓝牙耳机产品。

  2019年,梁文锦带着开发好的产品参展,却没有赢得客户,在研发改善产品之际,新冠疫情来袭。梁文锦通过向银行、网络贷款公司以借贷方式解决经营资金问题。由于不懂市场运营,加上借贷、垫资模式推高资本使用成本,梁文锦资金枯竭,最终无法清偿借款,陷入债务困境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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