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元社会还带来了管治结构上的失衡。行政上,特首施政困难。立法上,拉布流会严重。司法上,香港传承了英国的普通法保守主义传统,法院自认是普通法世界的一部分,不将《宪法》和《基本法》视为共同基础,这使得中央用法治手段进行结构性整合丧失了制度和精神依据。回归以来的多次宪制危机以及特首施政的结构性困局与此有关。在立法和司法的夹击下,后“占中”时代的特区政府,虽然可能占有多数民意,但限于二元社会现实以及《基本法》下的管治结构,依然会是“进退失据、管治失效”。
这不是特区政府自身的问题,而是结构性的困境。解套也不是自身能力所能为,只能依靠中央政府对《基本法》的反思和重构,包括对香港社会的重新认知。中央除了对特定的问题进行否决,对细节要有选择性的调控,也要藉助“占中”运动扩展在港群众基础,凝聚深层共识,更好地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。
政府方面要注意捕捉有利信号相互成全
第四,运动应该如何转型。“占中”者有两点没有预料到。第一,没有想到国际干预没有实际效力。第二,没有想到中央坚定不退。“占中”者虽然在广场上坚持了一个多月,但没有任何实质性成果,无法自行离开。任何一场运动,都需要有成果预期和相应的政治成就感。没有就意味着屈辱,这让“占中”者万难接受。不过,运动各方大体都意识到运动已届尾声,如何退场是关键,“占中”一方亦在寻求各种路径和方案,政府方面要注意捕捉有利信号,在合法基础上适时回应,相互成全。
作为内地旅港青年学者,我真诚建议香港的反对派需要有策略理性,能够“超越广场看广场”,超越2017看未来。建议他们接轨特区政府10月21日晚上提出的四点倡议——在我看来这是特区政府在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最大作为了——放弃超越《基本法》对抗中央决定的要求,从《决定》出发,远程规划自身的民主路线图。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一方面逼着特区政府做出民情报告,写明2017年后改善普选的承诺,对小的界别进行调整,强化提名过程的公开性和竞争性,使最终的候选人尽可能中间化,而不是简单否决人大的政改决定,一拍两散。泛民应让政改方案在立法会通过。这当然不是一致拥护,而是让少数人支持,多数人反对。这才是有礼有节,不丢面子,也不丢里子。这种让步预期也会在2016、2020年的立法会选举以及2017年的特首选举中得到补偿,取得更大的政治成果。在中央结构性干预没到位之前,在《基本法》的前提下,泛民应该循上述策略理性将自己的政治利益最大化,而不是争一时之短长,误己误人。如果拉倒拉布,原地踏步,泛民会和香港社会一起沉沦,30年后,香港不知何在,不知何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