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区”概念无法用来处理两岸政治议题
第二的问题是,“一国两区”有没有前瞻性?就稳定两岸和平发展面向,它有其功能;但是能否处理两岸未来政治议题的协商?我认为是不够的。刚才郑安国先生也讲过,“一国两区”的概念是处理台湾内部,特别是大陆人民与台湾人民互动时的规范。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》就是以“一国两区”的架构而订立。“一国两区”并不是为了处理两岸政治定位问题而存在。未来如果两岸要进入政治性的协议,自然必须做一些调整。例如,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“宪法”规范,但是由于参与国际组织,或与其它国家签署协定,必然需要回过头来修改自己现有的规定,甚而必须让渡一些主权与治权。
北京的立场至今没有改变,当时的“九二共识”并不是为了处理政治问题,纯粹事务性协商。在事务性协商时才有所谓“一中各表”的问题。将来两岸如果要进入政治协商,“一中各表”是不足的!“一国两区”只是台湾内部规范,就如同中国大陆用“一国两制”规范香港、澳门与北京的关系。可是当两岸要进入政治议题谈判,如同邵宗海老师刚才提出来的,“一个中国”框架问题、两岸政治定位问题,这些都要处理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我赞同建荣的说法,大家不要把“一国两区”变成是新定位,这绝对不是抛出试探风向球与对岸进行谈判。这是一个表达善意的重要论述,但不能解决两岸政治谈判。如果两岸进入政治协商,是需要另外一套双方均能接受的两岸论述,而不是“一国两区”这种纯属台湾自己的内部论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