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左正东 |
左正东:对“一国两区”政治前瞻性看法
我分四点来说明我对“一国两区”政治前瞻性的看法。第一,“一国两区”当然是我们20年来,“宪法”增修条文以后,我们界定的两岸法律状态,这是无庸置疑的。但是作为政治宣传,还是要谨慎使用。我想要厘清的是,“一国两区”与一国两制是不一样的东西,“一国两制”是大陆政府之下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,两制是三个政府。那“一国两区”,实际上隐含的是“两个政府”,所以“一国两区”之下,是不是应该包含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呢?(邵宗海:《港澳条例》界定得很清楚,澳门与香港就是“中华民国”领土,所以不可能。)
那港澳到底是自由地区还是大陆地区呢?这是我们自己在“一国两区”的界定上,要去讲清楚的东西。我们自己知道,“一国两区”绝对不是“一国两制”,这也很容易说明。但如何厘清我们与港澳的关系,因为在我们法律里,是《港澳条例》与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》,是以两个法律去处理两组关系。
郑安国:简单说明,假如就处理人民事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是一国四区;可是就处理政治问题,那是“一国两区”,港澳与大陆同一区,因为是属于他的治权架构之下。我们处理港澳事务时,是把香港与澳门视为有别于大陆的地区,所以港澳同胞的权利义务乃至于工作权,未必与大陆人民相同。所以在事务层面是四区,政治层面则不能视为四区。 |